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
1. 实验教学中心的仪器设备实行统一管理、公共使用的制度,中心设专人负则 仪器设备,特别是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、养护、操作。
2. 实验教学中心的所有研究人员有权使用实验室的各种仪器设备,任何研究人 员或课题组不得以任何理由占有仪器设备。
3. 实验教学中心的研究人员使用大型、贵重、精密仪器前,应经有关管理人员 同意. 并当面检查仪器 、设备是否正常,若仪器工作正常,方可使用。使用完 毕后,应经管理人员检查,在确认仪器完好无损、并据实填写使用档案后,使用 者方可离开。
4. 仪器设备要建立总账和各分室账,管理人员每年与各分室核查账物,做到账、 物、卡以及数据库完全相符。对于新进仪器设备及时建卡入账,定位存放。
5. 大型、精密、贵重仪器设备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,不得“带病”工作,发现 故障应及时报告,以便组织维修。
6. 为保证实验结果准确可靠,所有精密量具均需定期校准,不合格者不能使用。
7. 设备一般不许借出,各分室互借要进行登记。特殊情况需要外借,应严格按 有关办法执行。 仪器设备的说明书由各分室管理员管理, 借出要登记并按时归还。
8. 仪器确己损坏,无法修复时,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报废监定,填写仪器报废单, 经主任批准后,按资产管理权限上报。